在蕲春从事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零售,须取得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该事项由中共蕲春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管理)办理,可网上办理、不收费。
蕲春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的适用对象
拟从事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零售经营的单位或个人。
蕲春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的办理
通过 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 或蕲春县新闻出版主管部门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查后核发。
办理蕲春出版物零售经营许可一般所需材料
- 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
- 经营场所证明;
- 从业人员及管理制度等材料。
蕲春出版物零售温馨提示
须通过合法渠道进货,不得销售非法出版物。具体条件以蕲春县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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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与免责声明
本指南依据蕲春县政务服务事项及国家、湖北省现行规定整理,供参考;具体材料、时限与最新政策以蕲春县主管部门及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公布为准。信息如有变化,欢迎信息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