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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内地居民收养登记指南

居住在蕲春的中国内地居民办理收养子女、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由蕲春县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办理,可网上办理、不收费。

蕲春收养登记的适用情形

中国内地居民依法收养子女,以及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蕲春收养登记的办理

收养人(及送养人、被收养人)共同到蕲春县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或先通过 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 预约提交。

办理蕲春收养登记一般所需材料

  1. 收养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婚姻状况证明;
  2. 收养人身体健康证明、有抚养教育能力的证明;
  3. 被收养人及送养人相关证明材料。

蕲春收养登记温馨提示

收养须符合法定条件(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资格等)。具体以蕲春县民政部门公布为准,咨询 0713-7222512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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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与免责声明

本指南依据蕲春县政务服务事项及国家、湖北省现行规定整理,供参考;具体材料、时限与最新政策以蕲春县主管部门及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公布为准。信息如有变化,欢迎信息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