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对符合年龄条件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并办理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相关事项由蕲春县民政局办理,不收费。
蕲春高龄津贴的申领对象
具有蕲春户籍、达到规定高龄年龄(以湖北省、黄冈市现行标准为准)的老年人。
蕲春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
符合年龄条件的老年人可申办湖北省老年人优待证,凭证享受交通、旅游、文化等优待。
办理蕲春高龄津贴与优待证一般所需材料
-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 近期证件照(优待证);
- 高龄津贴发放所需的本人银行账户。
蕲春高龄津贴与优待证的办理地点
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蕲春县民政局(漕河一路26号,0713-7222512)办理。具体年龄标准、津贴金额以蕲春县民政部门公布为准。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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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与免责声明
本指南依据蕲春县政务服务事项及国家、湖北省现行规定整理,供参考;具体办理材料、时限与最新政策以蕲春县主管部门及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公布为准。信息如有变化,欢迎信息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