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导航网

蕲春养老机构备案指南

在蕲春依法登记后收住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养服务的养老机构,须向民政部门备案。该事项由蕲春县民政局办理,可网上办理、不收费。

蕲春养老机构备案的适用对象

已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机构。

蕲春养老机构备案的办理

养老机构设立后,通过 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 或蕲春县民政局窗口办理备案。

办理蕲春养老机构备案一般所需材料

  1. 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 服务场所、消防安全相关材料;
  3. 服务与安全管理制度、护理服务人员情况。

蕲春养老机构备案温馨提示

养老机构实行登记与备案管理;内设医疗机构的另需向卫健部门备案。具体以蕲春县民政部门公布为准,咨询 0713-7222512

延伸阅读

关注蕲春养老机构备案的用户,通常也会查看:蕲春特困人员认定与临时救助申请指南蕲春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申领指南蕲春高龄津贴与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指南

信息来源与免责声明

本指南依据蕲春县政务服务事项及国家、湖北省现行规定整理,供参考;具体材料、时限与最新政策以蕲春县主管部门及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公布为准。信息如有变化,欢迎信息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