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蕲春成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须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相关事项由蕲春县民政局办理,可网上办理、不收费。
蕲春社会组织登记的类型
社会团体(成立约 3 个工作日)、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蕲春社会组织登记的办理
通过 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 或蕲春县民政局窗口提出申请,按规定需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先取得其审查同意。
办理蕲春社会组织登记一般所需材料
- 发起人(举办者)身份证明;
- 章程草案、住所(场所)证明;
- 注册资金/开办资金证明、拟任负责人材料。
蕲春社会组织登记温馨提示
社会组织须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并依法开展活动。具体材料以蕲春县民政部门公布为准,咨询 0713-7222512。
延伸阅读
与社会组织登记相关,在蕲春常一并办理或关注的还有:蕲春内地居民收养登记指南、蕲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指南、蕲春养老机构备案指南。
信息来源与免责声明
本指南依据蕲春县政务服务事项及国家、湖北省现行规定整理,供参考;具体材料、时限与最新政策以蕲春县主管部门及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公布为准。信息如有变化,欢迎信息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