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蕲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可申请免税资格认定。该事项由蕲春县财政局(会同税务部门)办理,可网上办理、不收费。
蕲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适用对象
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
蕲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的办理
通过 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 或蕲春县财政局窗口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部门联合认定。
办理蕲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一般所需材料
- 登记证书、章程;
- 上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如有);
- 收入、支出及免税收入相关材料。
蕲春非营利组织免税温馨提示
取得资格后,其符合条件的收入可依规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有有效期,到期需重新申请。具体以蕲春县财政、税务部门公布为准。
延伸阅读
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相关,在蕲春常一并办理或关注的还有:蕲春财政票据领用证办理指南、蕲春社会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登记指南、蕲春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指南。
信息来源与免责声明
本指南依据蕲春县政务服务事项及国家、湖北省现行规定整理,供参考;具体材料、时限与最新政策以蕲春县主管部门及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公布为准。信息如有变化,欢迎信息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