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蕲春设立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该事项由蕲春县财政局办理,可网上办理、不收费。
蕲春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的适用对象
拟专门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不含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
蕲春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的办理
通过 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 或蕲春县财政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查后核发代理记账许可证。
办理蕲春代理记账机构设立一般所需材料
- 营业执照或名称预先核准;
- 专职从业人员及持证会计人员情况;
-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的会计师以上资格证明、内部管理制度。
蕲春代理记账机构温馨提示
一般需具备一定数量持证专职从业人员、主管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具体条件以蕲春县财政部门公布为准。
延伸阅读
办理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前后,蕲春居民可能还需要了解:蕲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指南、蕲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经营许可指南、蕲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指南。
信息来源与免责声明
本指南依据蕲春县政务服务事项及国家、湖北省现行规定整理,供参考;具体材料、时限与最新政策以蕲春县主管部门及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公布为准。信息如有变化,欢迎信息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