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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指南

在蕲春,因工死亡或病故的职工、退休人员,其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可申领抚恤金。该事项由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可网上办理、不收费。

蕲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适用对象

参保职工或退休人员因工死亡或因病、非因工死亡的,由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配偶、子女、父母等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申领。

蕲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办理

通过 「鄂汇办」/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 或蕲春县人社局窗口申领。

办理蕲春供养亲属抚恤金一般所需材料

  1. 死亡(火化)证明
  2. 与死者的亲属关系及供养条件证明;
  3. 申领人身份证、社保卡

蕲春供养亲属抚恤金温馨提示

通常与丧葬补助金一并办理。具体条件与标准以蕲春县人社部门公布为准,咨询 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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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与免责声明

本指南依据蕲春县政务服务事项及国家、湖北省现行规定整理,供参考;具体材料、时限与最新政策以蕲春县主管部门及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公布为准。信息如有变化,欢迎信息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