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陷入困境的蕲春居民,可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相关认定由蕲春县民政局办理,可网上办理、不收费。
蕲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对象
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无履行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蕲春特困认定与临时救助的办理
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调查、审核、公示后认定;特困人员认定、临时救助对象认定一般约 22 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蕲春特困认定一般所需材料
-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 家庭收入、财产状况说明;
- 残疾证、诊断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蕲春社会救助温馨提示
临时救助针对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另有基本生活保障。具体以蕲春县民政局(漕河一路26号,0713-7222512)公布为准。
延伸阅读
办理特困人员认定与临时救助前后,蕲春居民可能还需要了解:蕲春养老机构备案指南、蕲春残疾人两项补贴(生活补贴·护理补贴)申领指南、蕲春高龄津贴与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指南。
信息来源与免责声明
本指南依据蕲春县政务服务事项及国家、湖北省现行规定整理,供参考;具体材料、时限与最新政策以蕲春县主管部门及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公布为准。信息如有变化,欢迎信息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