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蕲春城乡居民,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该事项由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可网上办理、不收费。
蕲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蕲春城乡居民。
蕲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与缴费
先办理参保登记,再按年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可通过 「掌上12333」/「鄂汇办」/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办理,或由村(社区)协办。
领取蕲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
年满 60 周岁、累计缴费满 15 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申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蕲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温馨提示
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按规定衔接、转移接续;参保信息、缴费档次以蕲春县人社部门公布为准,咨询 12333。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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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与免责声明
本指南依据蕲春县政务服务事项及国家、湖北省现行规定整理,供参考;具体材料、时限与最新政策以蕲春县主管部门及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公布为准。信息如有变化,欢迎信息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