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蕲春,油库、燃气、易燃易爆等场所及重点建(构)筑物的雷电防护装置,须经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相关事项由蕲春县气象局办理,可网上办理、不收费。
蕲春雷电防护装置审核验收的适用情形
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点防雷单位的防雷装置设计与竣工。
蕲春雷电防护装置的办理
通过 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 或蕲春县气象局窗口分别办理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
办理蕲春雷电防护装置审核一般所需材料
- 防雷装置设计图纸与技术资料;
- 竣工验收阶段的防雷检测报告;
- 相关项目材料。
蕲春雷电防护装置温馨提示
防雷装置应先审核后施工、竣工后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具体范围与材料以蕲春县气象部门公布为准。
延伸阅读
办理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与竣工验收前后,蕲春居民可能还需要了解:蕲春河道采砂许可指南、蕲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指南、蕲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指南。
信息来源与免责声明
本指南依据蕲春县政务服务事项及国家、湖北省现行规定整理,供参考;具体材料、时限与最新政策以蕲春县主管部门及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公布为准。信息如有变化,欢迎信息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