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蕲春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水,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涉及水土保持的,需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或备案。相关事项由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办理,可网上办理、不收费。
蕲春取水与水土保持审批的适用情形
直接从江河、湖泊或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取水备案(许可),以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蕲春取水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办理
通过 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 或蕲春县水利和湖泊局窗口提交申请及相关论证材料。
办理蕲春取水(水保)审批一般所需材料
- 取水或建设项目基本材料;
- 水资源论证或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 相关图件与说明。
蕲春取水与水土保持温馨提示
家庭生活等少量取水依规可免于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等活动另需相应许可。具体以蕲春县水利部门公布为准。
延伸阅读
与取水与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相关,在蕲春常一并办理或关注的还有:蕲春河道采砂许可指南、蕲春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指南、蕲春渔业捕捞许可指南。
信息来源与免责声明
本指南依据蕲春县政务服务事项及国家、湖北省现行规定整理,供参考;具体材料、时限与最新政策以蕲春县主管部门及湖北政务服务网·蕲春专区公布为准。信息如有变化,欢迎信息纠错。